劳动者李XX遭遇用人单位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单方降薪、拖欠工资等问题,公司在仲裁中以各种理由进行抗辩,李XX的维权形势一度十分严峻。此时,他委托了黑龙江迪嘉城律师事务所的李佳莹律师,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战。
锁定薪资标准,驳斥单方降薪
接受委托后,李佳莹律师全面梳理案件,制定代理策略。针对公司单方降薪的行为,她系统地提交了劳动合同、薪资调整邮件、历史工资银行流水、个税申报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李XX长期稳定月薪为16000元。在仲裁庭上,她指出公司单方降薪既无法律依据,也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属于违法行为,应足额补发工资。
击破多项抗辩,维护核心诉求
对于公司以《员工手册》规定主张年假“过期作废”的抗辩,李佳莹律师援引相关法律法规,指出该规定因违反法律而无效,且未休年假工资仲裁时效适用特殊规定,公司关于部分年假已过时效的主张不成立。她还提交《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等证据,证明李XX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她准确区分法定年假与福利年假,厘清仲裁请求范围。
通过庭上有理有据的陈述和质证,李佳莹律师有效反驳了公司的各项答辩意见。最终,哈尔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充分采纳其代理意见,支持了李XX的绝大部分核心诉求,三项金钱给付请求合计获裁122,679.40元,实现了案件的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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