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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坠亡,多方责任如何划分?这起劳务纠纷判决给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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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852人看过
导读:最近,劳务纠纷案件备受关注,其中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更是焦点。不少人在工作中受伤甚至失去生命,家属索赔时却面临诸多难题。今天就来分享一起劳动工伤死亡案件,看看法院是如何认定各方责任,为受害者家属争取应得赔偿的。
高处作业坠亡,多方责任如何划分?这起劳务纠纷判决给你答案

案例讲解

本案由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解正军律师代理。解正军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拥有本科—四川大学法律专业的教育背景,执业证号为151xxxxxxxx156364。他深耕于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赔偿民商事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2021年12月,被告简X请被告潘X甲为其拆除家中旧房顶,潘X甲召集包括死者王XX在内的工人施工。12月23日,王XX在拆除房顶时,因横梁断裂从约3.4米高处坠落重伤,经多次住院治疗,于2022年2月10日死亡。事故发生后,简X垫付了部分费用。

王XX的亲属潘X(精神残疾,无劳动能力)、王某(未成年人)作为原告,将简X和潘X甲告上法庭,请求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544,586.73元。

被告简X主张其与潘X甲是承揽关系,自己无选任过错,已尽提醒义务,王XX自身存在重大过错,且死亡与家属放弃治疗有关。被告潘X甲则称自己仅为介绍人,与王XX无雇佣关系,死者与简X构成劳务关系,王XX自身有重大过错。

解正军律师经过深入调查和分析,向法院提出关键观点。最终,法院认定简X与潘X甲之间形成承揽关系,潘X甲与死者王XX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死者王XX不具备高处作业资质,作业时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自身存在过错。

法院判决被告潘X甲作为接受劳务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40%的赔偿责任;被告简X作为定作人,选任上存在过错,承担30%的赔偿责任;死者王XX自身存在过错,自行承担30%的责任。法院核定各项损失总额为1,393,214.23元,被告简X赔偿337,964.27元(扣除已垫付的80,000元),被告潘X甲赔偿557,285.69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被告简X、被告潘X甲按比例负担。

法律干货

1.选任要谨慎:定作人在发包工程时,一定要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个人或单位,否则可能因选任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2.安全保障不可少:接受劳务方要为提供劳务者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否则将面临赔偿风险。

3.自身责任要明确:提供劳务者自身也要具备相应资质,作业时遵守安全规定,若自身存在过错,也需承担一定责任。

结语

这起案件让我们看到,在劳务关系中,各方都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遇到纠纷时,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解正军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大家在遇到类似问题时,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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