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利开局
原告某电子科技公司因劳动争议诉至法院,主张无需向被告(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49707.3元。该公司称调整被告工作岗位、降低500元薪资是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且被告已初步同意。被告面临着失去经济补偿的不利局面,陷入困境,于是委托胡润天律师维权。
证据攻坚
胡润天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与被告沟通核实案情,明确了调岗降薪合法性、工作年限合并计算、经济补偿支持等核心争议焦点。他指导被告收集关键证据,如劳动合同、岗位薪酬变动申请表等,形成完整证据链,证实原告未协商一致强行调岗降薪、被告明确拒绝调岗等事实。
逆转胜局
庭审中,胡润天律师针对原告主张逐一反驳。指出原告调岗是从领导岗位变为普通岗位,薪资大幅降低,且无证据证明调岗合理,属违法调岗。强调被告未最终同意调岗,不构成默认接受。同时依据相关司法解释,主张被告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最终,法院采纳胡润天律师代理意见,认定原告违法,判决原告支付经济补偿及工资,驳回其全部诉求,成功实现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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