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找理由开除员工
要合法开除员工,需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理由,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是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如多次旷工、严重违纪等,但规章制度需经民主程序制定且公示或告知员工。
二是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需有明确的事实及损害结果证明。
三是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是员工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等。
在决定开除员工前,用人单位应充分收集证据,遵循法定程序,如通知工会等,否则可能面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需支付赔偿金。
二、开除员工哪些理由在法律上站得住脚
依据《劳动合同法》,以下开除员工理由合法:
一是过失性辞退。员工在试用期不符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致单位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下订立或变更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经济性裁员。企业依破产法重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但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三、开除员工法律认可的不合理理由有哪些
依据《劳动合同法》,开除员工法律认可的“不合理”通常从员工视角看,企业开除有其合理性。这些情形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基于这些理由开除员工,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当我们探讨怎样找理由开除员工时,除了合法合规地找出理由,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开除员工后,企业可能面临的劳动纠纷和赔偿问题。若理由不充分或程序不合法,员工可能会申请劳动仲裁,企业可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甚至赔偿金。另外,开除员工的通知和手续办理也至关重要,需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您在开除员工的理由选择、后续法律风险应对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难题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提供精准解答和有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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