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终止时间如何确定
劳动终止时间需依据不同情形确定:劳动合同期满的,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到期日的24时。若有工作交接等事项,完成相关手续时为实际终止时间。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以其享受待遇的起始时间为劳动终止时间。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以死亡时间、法院宣告之日为劳动终止时间。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以法院宣告破产之日、相关行政决定作出之日为劳动终止时间。
实践中,应以书面通知、手续办理等明确双方劳动权利义务终结的时间为准。
二、劳动终止后经济补偿标准如何判定
劳动终止后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数额支付,补偿年限最高不超12年。
若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但劳动者主动提出终止且单位无过错,或劳动合同期满单位维持或提高待遇续订而劳动者拒绝等情形,单位无需支付补偿。
三、劳动终止未给经济补偿是否违法
劳动终止未给经济补偿是否违法需分情况判断。依据《劳动合同法》,若出现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等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如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此时未支付经济补偿违法,劳动者可要求支付,逾期不支付,还需加付赔偿金。但若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不存在过错等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未支付就不违法。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在探讨劳动终止时间如何确定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需要关注。比如劳动终止后,经济补偿该如何计算,这涉及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不同情况的补偿标准有所不同。另外,劳动终止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档案、社保关系该如何处理,这也会影响到劳动者后续的就业和生活保障。如果您对劳动终止相关问题,像经济补偿标准、档案社保处理等还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关于劳动终止时间确定更细致的内容,别让疑惑困扰自己。立即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员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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