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劳动合同不解除签订另一个怎么办
若劳动者未解除原劳动合同便签订新合同,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对劳动者而言,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新用人单位若明知劳动者未解除原合同仍与其签订,要与劳动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若想签订新合同,劳动者应先与原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若无法协商一致,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原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期满后劳动合同解除。解除原合同后,再与新单位签订合同,可避免法律纠纷。
二、原劳动合同未解除又签新合同是否违法
原劳动合同未解除又签新合同不一定违法。
从《劳动合同法》来看,法律并未绝对禁止劳动者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但如果劳动者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原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原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原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对于新单位,若其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原单位造成损失的,新单位要与劳动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劳动者应谨慎处理,避免违约或侵权;新单位也需做好尽职调查,降低法律风险。
三、原合同未解除签新合同员工要担法律责任吗
一般情况下,员工在原合同未解除时签新合同是否担责需分情况看。若原合同有相关竞业限制、禁止兼职等规定,员工签新合同可能构成违约,要依原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给原单位造成损失,员工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原单位对此知情且未反对,或者新合同不影响员工在原单位工作,员工通常无需担责。
当面临原劳动合同不解除签订另一个的情况,除了关注这种操作本身,还需考虑一些相关问题。比如,若同时履行两份劳动合同,在工作时间和精力上难以兼顾,导致工作失误或无法完成任务,可能会面临两份合同的违约风险。另外,原用人单位若发现员工未解除合同又签订新合同,可能会追究员工的法律责任。如果您对这种情况下的违约后果、法律责任承担等不清楚,或者在处理原劳动合同不解除签订另一个的问题上有疑惑,别让难题困扰您。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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