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费多少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解除劳动合同分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等情形,所需材料有所不同。
协商解除时,需准备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明确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意思、工作交接、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等内容,双方签字或盖章。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若因劳动者过错解除,需准备能证明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过错行为的证据材料,如违纪记录、处罚通知;若因经济性裁员等非劳动者过错解除,需准备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的相关材料、裁员方案等。
劳动者单方解除,预告解除需提前三十日(试用期提前三日)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即时解除如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需准备能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的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
三、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医疗补助金吗
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支付医疗补助金需分情况。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医疗补助金。
医疗补助金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一般不低于六个月工资。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重病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绝症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若并非上述情形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无需支付医疗补助金。
在探讨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费多少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医疗补助费的支付条件,一般是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才会涉及此项补助。另外,医疗补助费还可能会根据劳动者的病情严重程度有所不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会适当增加。若你对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费的具体计算方式、支付流程等还有疑问,或者在实际遇到此类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别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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