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期补偿按什么标准来定
医疗期补偿涉及两方面。一是医疗期工资,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一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是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二、医疗期补偿金核算的具体方式是什么
医疗期补偿金核算分两种情况。一是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是用人单位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三、医疗期补偿金该按照什么方式核算
医疗期补偿金一般指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时,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核算方式如下: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当我们探讨医疗期补偿按什么标准来定的时候,除了本身的补偿标准,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医疗期满后劳动合同的处理问题,如果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该给予怎样的额外补偿。另外,医疗期内的工资支付除了和补偿标准相关,不同地区可能也存在差异。如果您对医疗期补偿标准的具体计算、特殊情况的处理,或是医疗期内其他权益问题还有疑问,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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