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n+1是不是多给一个月工资
“N+1”在劳动法律领域通常是指一种经济补偿和额外支付的计算方式,确实涉及多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情况。
“N”是指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则是指用人单位在法定情形下(如无过失性辞退等),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代通知金的支付是因为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例如,某员工在单位工作3年5个月,单位无过失性辞退该员工且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此时经济补偿为4个月工资(N),再加上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即所谓的“N+1”。
二、n+1补偿在法律上是多给一月工资吗
“N+1”补偿中“1”指的是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按《劳动合同法》,当出现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订立劳动合同依据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协商无果等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未提前通知的,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N”则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
三、n+1补偿在法律规定里还有其他形式吗
“N+1”补偿是《劳动合同法》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的一种通俗说法。“N”指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的经济补偿,“1”指代通知金。法律规定里还有其他类似补偿形式:一是“2N”,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是仅“N”,在劳动者无过错,劳动合同因法定情形解除,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如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维持或提高待遇劳动者拒签除外)等情况,此时无“+1”的代通知金。
当我们探讨“n+1是不是多给一个月工资”时,除了对这一概念本身的理解,还有相关的重要问题值得关注。比如“n”的计算标准,它通常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另外,“n+1”补偿适用的具体情形也很关键,一般是在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且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时才会涉及。如果您对“n+1”补偿的计算方式、适用范围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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