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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年没签劳动合同还要给员工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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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7 · 1713人看过
导读: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满一年未签则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补订书面合同并支付十一个月双倍工资。所以超过1年没签劳动合同仍需给员工补偿。员工可通过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主张权益。
超过1年没签劳动合同还要给员工补偿吗

一、超过1年没签劳动合同还要给员工补偿吗

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若用人单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支付劳动者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3.所以,超过1年没签劳动合同,仍需给员工补偿,即支付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4.员工可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主张自己的权益。

二、超1年未签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此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期间的双倍工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为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比如,你月工资5000元,工作15个月未签合同,那用人单位应支付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即5000×11=55000元。需注意,主张双倍工资有仲裁时效限制,一般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未签劳动合同超1年仲裁时效如何算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对于未签劳动合同超1年的情况,从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次日起算仲裁时效。因为满一年未签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才开始计算时效。

不过,如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需注意,具体案件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以准确确定仲裁时效的起算点及是否存在中断、中止等情形。

当我们聚焦于超过1年没签劳动合同这一情况时,要明确用人单位需支付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作为补偿。然而,在实际维权过程中,员工可能还会遇到各种问题。比如,协商不成该如何推进?劳动监察部门处理流程是怎样的?申请劳动仲裁又有哪些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这些细节对于员工顺利主张自身权益至关重要。若你对超过1年没签劳动合同后的维权事宜还有疑问,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助力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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