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期内劳动合同到期会怎样处理
孕期内劳动合同到期,依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也就是延续到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用人单位在此期间不能因劳动合同到期而终止劳动关系,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女职工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若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女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其支付。所以,孕期女职工劳动合同到期,权益受法律充分保护。
二、孕期内劳动合同到期能否终止
孕期内劳动合同到期不能终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所以,孕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应顺延至孕期结束,不得擅自终止。若单位违法终止,女职工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获得相应赔偿。
三、孕期内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孕期内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不合法。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若单位违法解除,女职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单位应继续履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女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其支付。月工资是指女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当我们了解了孕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相关法律规定后,或许还会思考一些与之相关的问题。比如,如果用人单位在支付赔偿金后,女职工后续的生育保险等权益该如何保障?又或者,女职工在劳动合同延续期间,自身的职业发展规划受到影响,有没有相应的政策扶持?若你对这些延伸问题存在疑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读,确保你在孕期这一特殊时期的合法权益得到全方位的维护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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