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诉讼多长时间下来结案
简易程序的劳动诉讼,从立案起三个月内要审结。要是有特殊情况,经过法院院长同意,能再延长一个月。
我曾接触过类似案件,确实严格按此时间推进。
普通程序审理的劳动争议案,立案后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如需再延,得报请上级法院。
实际中这种情况也不少见。
审理时若有公告送达、管辖权异议等特殊情况,审理期限会延长。所以结案时间得看具体案件情况。
二、劳动诉讼结案需要经过哪些流程
劳动诉讼结案一般经以下流程:
1.起诉与受理: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
2.审理前准备:法院向双方送达诉讼文书,确定开庭时间、地点,并进行证据交换等。
3.开庭审理:双方按法定程序陈述、举证、质证、辩论。
4.调解:审理中可进行调解,若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生效。
5.判决:若调解不成,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
6.执行:一方不履行生效判决,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多种措施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至此劳动诉讼结案。
三、劳动诉讼判决结果多久能正式生效
劳动诉讼判决结果的生效时间因判决类型而异。
如果是一审判决,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双方均未上诉的,判决生效。
若是二审判决,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即生效。
例如,一审判决于5月1日送达给双方当事人,那么在5月16日前双方都未上诉的话,该判决就会在5月16日正式生效。二审判决一经送达,立即产生法律效力,比如二审判决书于6月1日送达,那么6月1日当天判决就生效了。当事人必须按照生效判决履行相应义务,否则对方可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要求履行。
在劳动诉讼中,简易程序从立案起三个月内要审结,特殊情况经法院院长同意能再延长一个月;普通程序立案后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如需再延得报请上级法院。并且审理时若有公告送达、管辖权异议等特殊情况,审理期限也会延长。那么,如果遇到了一些复杂的劳动纠纷案件,不确定适用哪种程序以及具体的审理期限该如何准确把握呢?又或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呢?若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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