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了20多天有事要走不给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给20多天工作工资,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明确表达支付工资诉求,注意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协商证据。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准备好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作时长的材料,劳动监察部门会对单位进行调查处理。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若单位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工作了20年被辞退如何赔偿
工作20年被辞退,赔偿需分情况。若用人单位合法辞退,如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无需支付赔偿。若属无过失性辞退,应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为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20年支付20个月工资,月工资指辞退前12个月平均工资。
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即支付40个月工资。
若产生争议,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三、工作了20年被辞退能主张多少赔偿
工作20年被辞退,赔偿数额需根据辞退原因确定:
若单位违法辞退,依据《劳动合同法》,应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此处工作20年,赔偿金为40个月工资(月工资指辞退前12个月平均工资)。
若因劳动者过错(如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被辞退,单位无需支付赔偿。
若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无过失性辞退情形,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即20个月工资。
当遇到工作了20多天有事要走不给工资怎么办的问题时,除了基本的维权思路,还有几个易忽略的关键细节需留意:即便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工牌、聊天记录可佐证),单位仍需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报酬;若单位以“试用期”克扣工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是法定底线。此外,拖欠工资的维权时效为劳动关系终止后1年内,逾期可能丧失胜诉权。如果不清楚如何收集证据、向劳动监察投诉的具体流程,或想确认自身情况的最优维权方案,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你精准梳理细节、快速解决薪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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