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动离职如何要求赔偿
自动离职能否要求赔偿,需分情况来看。
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以此为由自动离职,可视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但如果是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自动离职,一般无法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
二、自动离职如何拿工资
自动离职情况下,劳动者仍有权获取已工作期间的工资。
首先,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
若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与单位协商,明确要求支付自动离职前的工资;二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三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在仲裁时,需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作时间等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
需注意,自动离职可能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但这并不影响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三、自动离职如何去拿回工资而且没有签劳动合同
即使自动离职且未签劳动合同,你也有权拿回工资。
首先,要收集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证、工资支付记录、同事证言等。之后可先与单位协商,明确指出依据《劳动合同法》,单位应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未签合同还可能需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合同期间)。
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责令单位支付工资。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收集的证据,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及可能的双倍工资差额。需注意,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当我们探讨自动离职如何要求赔偿时,需先厘清两个关键关联问题:其一,并非所有“自动离职”都无赔偿。若公司存在拖欠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违法情形,员工以此为由“自动离职”,实则属于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可主张经济补偿;其二,若员工未按法定程序(如提前30日书面通知)离职,可能因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反而影响赔偿主张。实践中,不少人因混淆“自动离职”与“被迫离职”的界限,错过维权时机。若您正面临自动离职的赔偿纠纷,或不确定自身情况是否符合赔偿条件,别再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帮您梳理细节、明确权益,快速解决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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