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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辞职的员工补偿金是怎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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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9 · 1394人看过
导读:被迫辞职符合法定情形可获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计算:基数为解除/终止前12个月平均货币工资(含计时、计件、奖金、津贴等);年限每满1年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不满6个月付半个月;月工资超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社平工资3倍的有特殊规定,举例说明工作年限对应的补偿标准。
被迫辞职的员工补偿金是怎么算的

一、被迫辞职的员工补偿金是怎么算的

被迫辞职若符合法定情形,员工可获得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计算基数是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计算年限方面,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例如,员工在单位工作3年8个月,被迫辞职符合法定情形时,经济补偿金为4个月工资;若工作1年3个月,则为1.5个月工资。需注意,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支付标准有特殊规定。

二、被迫辞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被迫辞职指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存在过错行为而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其法律后果主要有: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约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情形,劳动者被迫辞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赔偿责任: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害,还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劳动者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三、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被迫辞职若符合法定情形,劳动者可主张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需注意,要证明是“被迫辞职”,如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法定过错情形。

当我们关注被迫辞职的员工补偿金是怎么算的时,首先得明确“被迫辞职”的法定认定前提。比如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员工权益等情形,这些是主张补偿金的核心基础。此外,补偿金计算还有关键细节: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基数是离职前12个月平均应发工资(包含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而非实发工资。若您对自身是否符合被迫辞职情形、补偿金具体金额仍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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