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劳动合同时有什么要注意的
解除劳动合同需区分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协商解除时,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解除时间、经济补偿等关键条款。
劳动者单方解除,预告解除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即时解除如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要保留相关证据。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若劳动者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过错,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制度合法性及劳动者过错;无过错解除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性裁员要符合法定程序。无论哪种解除方式,都要办理工作交接、工资结算、出具离职证明等手续。
二、解除劳动合同时薪资如何发放
解除劳动合同时,薪资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合同约定和实际出勤天数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若单位存在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等情形,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单位需按应付金额一定比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若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可从工资中扣除赔偿,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当月工资20%,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三、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情况可以得到赔偿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的情况,主要包括违法解除和协商一致解除。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获赔偿。如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解除;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解除等。赔偿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因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时有什么要注意的?除了常规的手续交接,还有两个易被忽略的核心问题需关注:一是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细节。不少人不清楚基数是否包含加班工资、年终奖等福利,不同情形下的计算标准差异会直接影响到手金额;二是离职证明的法律效力。它不仅是新单位入职的必备材料,还关联社保转移、失业金申领等后续权益,若单位拒绝出具或出具不实证明,可能需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您正面临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问题,比如补偿金核算、离职证明纠纷等,别让模糊认知影响自身权益,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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