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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有啥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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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3 · 1710人看过
导读:一般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通常无经济补偿。未按程序擅自离职致单位损失要赔偿,包括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等。用人单位自愿解除劳动合同须符合法定情形,否则违法解除要支付赔偿金。
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有啥后果

一、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有啥后果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这种主动离职通常无法获得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 若劳动者未按法定程序通知用人单位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而用人单位自愿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法定情形,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相关规定有何种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若由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违法情形,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合同且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三、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根据法律规定,若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但存在例外情形,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过错,劳动者以此为由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会产生一系列后果。首先,意味着你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之后你将失去原单位提供的工作岗位、薪资待遇以及福利等。其次,在社保方面,可能会出现缴纳中断等情况。另外,若之后你想再就业,新单位可能会关注你此次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及过程。而且,对于一些有竞业限制约定的岗位,解除劳动合同后还需遵循相关限制规定。你是否正面临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抉择,对其中某些后果存在疑问呢?如果想进一步了解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的权益保障、手续办理等更多细节,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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