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符合无固定期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情形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订立。
其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双方应签订。
其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什么情况下辞退员工不需书面通知
依据《劳动合同法》,在员工存在以下情形时,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无需书面通知:一是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三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四是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五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六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这些情况下,单位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需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雇怀孕员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予以辞退。但存在法定例外情形:
一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若怀孕女职工严重违反单位明确且合理的规章制度,比如多次无故旷工、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女职工因犯罪被判刑等,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需注意,即便存在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需遵循法定程序,比如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等。否则,解除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女职工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当我们探讨什么情况下符合无固定期合同的时候,其实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些情形你是否都了解呢?要是对无固定期合同还有其他疑问,比如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后的权益保障、变更合同条款等问题,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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