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强制要求,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若企业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超过一年仍未订立,视为企业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企业应在用工初期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避免因未按时签约引发法律风险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应包含以下必备条款: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信息:明确双方主体,如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劳动者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等。
2.劳动合同期限:包括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界定工作岗位及具体工作地点。
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确定是标准工时、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以及法定休息休假安排。
5.劳动报酬:写明工资构成、支付方式及时间等。
6.社会保险:涵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保障劳动者工作安全与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此外,还可协商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等其他事项。
三、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存在哪些误区
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常存在以下误区:
1.试用期不签合同:有些企业认为试用期不用签合同,试用合格再签。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自用工次月起需支付双倍工资。
2.合同必备条款缺失:部分企业遗漏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必备条款。这可能导致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引发劳动纠纷时难以维权。
3.随意约定违约金:除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法定情形外,企业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若随意约定,该条款无效。
4.以其他协议代替劳动合同:如用劳务协议、合作协议等代替,本质上双方是劳动关系,仍要受劳动法律法规约束,此类做法无法规避法律责任。
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至关重要。一般来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倘若企业未按规定时间订立劳动合同,可能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等法律后果。要是你对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时间的具体计算、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寻求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资深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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