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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第三次签订的规定是怎么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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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9.20 · 1889人看过
导读:劳动合同第三次签订时,若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在满足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情形、续订劳动合同这两个前提条件下,劳动者有选择权,可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无确定终止时间能保障职业稳定性。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签,自应订立之日起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第三次签订的规定是怎么要求的

一、劳动合同第三次签订的规定是怎么要求的

劳动合同第三次签订时,若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其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里存在两个前提,一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存在法定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情形,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二是续订劳动合同。符合这些条件,劳动者有选择权,可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确定终止时间,可保障劳动者职业稳定性。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签订,自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二、劳动合同第一次最少钱多久

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时长并无最短限制,双方可自由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约定较短期限,如几个月,也可约定数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明确终止时间;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工作任务完成为合同终止时间。

不过,若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合同期限并明确写入合同。

三、劳动合同第三次一般签订几年

劳动合同第三次签订时长法律未作强制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但符合特定情形,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其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些情形为: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严重过错、不能胜任工作等法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

当我们探讨劳动合同第三次签订的规定是怎么要求的时候,其实这里面有不少值得深入了解的要点。比如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至关重要。若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可能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你是否对劳动合同第三次签订规定中的这些细节存在疑问呢?要是对于第三次签订合同的条件、流程等还有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相关规定,为您的劳动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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