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仲裁可以二次仲裁吗
劳动争议仲裁一般不可以二次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即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但有两类情形除外:一是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是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这两类案件,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二、劳动争议仲裁不受理后可以起诉吗
劳动争议仲裁不受理后可以起诉。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解决的前置程序,但并非必经程序。若仲裁机构以不符合受理条件等理由不受理,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等相关材料,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需注意的是,起诉应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如在诉讼时效内等。若超过法定起诉期限,可能导致权利无法得到法律保护。总之,仲裁不受理后可通过起诉寻求司法救济,但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期限。
三、劳动争议仲裁管辖规定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规定主要有:地域管辖,一般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级别管辖,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直辖市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这些规定旨在明确劳动争议的受理机构和管辖范围,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是否可以二次仲裁,想必大家都有了一定了解。但在实际情况中,还有一些与之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二次仲裁的申请时效是怎样规定的,在不同情形下如何准确把握时间节点。还有二次仲裁的证据要求相较于首次仲裁有无变化,怎样才能更有效地准备相关证据。这些拓展问题对于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十分关键。若你对劳动争议仲裁二次仲裁以及这些拓展问题仍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全面的解答,助你顺利解决劳动争议相关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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