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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应该怎么样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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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29 · 1850人看过
导读: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应在答辩期内书面提出。提出时要说明仲裁委无管辖权的具体理由,如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均无关等,并向受理仲裁申请的仲裁委提交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仲裁委收到后会审查,异议成立则移送案件,不成立则驳回申请,这一环节能保障当事人正当程序权利,需准确及时提出。
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应该怎么样提出

一、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应该怎么样提出

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应在答辩期内书面提出。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

提出时,需说明认为该仲裁委无管辖权的具体理由,比如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均与该仲裁委无关等。需向受理仲裁申请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证明你的主张。

仲裁委收到后会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若不成立,则驳回申请。管辖权异议是保障当事人正当程序权利的重要环节,务必按规定准确及时提出。

二、劳动仲裁管辖法院管辖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管辖并非法院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

其管辖范围一般依据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确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若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或出资人未依法登记,以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当事人。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此外,多个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的,由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仲裁管辖的范围包括什么

劳动仲裁管辖范围主要涵盖以下几方面: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比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存疑而引发的纠纷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像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变更等引发的争议。

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例如用人单位的除名决定是否合理等。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包括加班时长、社保缴纳等问题。

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如工资支付、工伤赔偿等纠纷。

只要属于上述劳动争议范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的,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我们探讨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应该怎样提出时,需要明确一些关键要点。首先,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这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前提。其次,需以书面形式阐述异议理由,清晰说明为何认为该仲裁机构无管辖权。比如,可从劳动合同履行地、用人单位所在地等因素进行分析论证。倘若你对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机、具体方式等还有疑问,不要迷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读,助你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整个流程合法合规、顺畅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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