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劳动仲裁执行
劳动仲裁执行的终止,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申请人撤销申请。申请人主动向仲裁机构或法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仲裁执行程序便会终止。
二是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比如仲裁裁决被依法撤销,那基于该裁决的执行也就失去依据而终止。
三是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被执行人不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无相关责任承担者,执行无法继续。
四是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此类特定案件中权利人死亡,执行自然终止。
五是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如执行和解后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申请恢复执行,但法院审查后认为不宜继续执行等情况。
二、在什么情况下女方不能起诉离婚
一般而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等。在这些特殊情况下,即使处于上述期间,男方也可起诉离婚,相应地女方此时起诉离婚不受此限制。所以女方随时可起诉离婚,只是在特定期间男方起诉受限。
三、在什么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在中国,不存在夫妻双方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
婚姻关系的解除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婚姻关系解除。
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主要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总之,婚姻关系不能自动解除,必须通过法定程序办理。
当我们探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劳动仲裁执行时,有多种情形需要明确。比如,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这意味着申请人主动放弃了通过执行程序获取权益。还有就是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原有的仲裁结果失去了效力基础。另外,如果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执行程序也会终止。若你在劳动仲裁执行过程中遇到类似疑问,或者对劳动仲裁执行的其他环节存在困惑,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的机会。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帮你明晰各种复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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