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拖欠农民工资由谁清偿
拖欠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如下:
若用人单位有拖欠情况,一般由用人单位清偿。用人单位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若工程建设领域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等导致工资拖欠,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承担先行清偿责任,再依法进行追偿。
若是包工头拖欠工资,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应承担清偿责任。
若施工企业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而产生工资拖欠,施工企业要负责清偿。
政府投资项目存在拖欠,由政府投资项目相关部门承担责任,先予清偿,再依法依规向责任单位追偿。农民工遇到工资拖欠问题,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立案条件是什么
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立案条件如下:
行为主体:一般为具有支付能力而不支付或者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或个人。
行为表现: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责令支付主体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数额标准:数额较大,一般指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后果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如引发劳动者自杀、自残或群体性事件等。
一旦符合上述条件,将予以立案追诉,追究刑事责任。
三、拖欠农民工资几年了怎么办
若遭遇拖欠农民工资数年的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支付工资。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若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劳动监察可责令其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同时,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相应经济补偿等。需注意,申请仲裁有时效限制,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解决拖欠农民工资问题时,明确由谁清偿至关重要。一般情况下,工程建设领域若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应依法予以清偿。此外,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也需先行清偿。了解了拖欠农民工资的清偿主体后,若您还想进一步知晓遇到拖欠工资情况该如何收集证据,或者在协商无果时怎样通过法律途径高效追讨,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