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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走了工资还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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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16 · 1343人看过
导读:员工辞职后,单位在工资、奖金、提成支付及押金退还等财物问题上负有明确法律责任,需按规定和约定支付与退还。员工为保障自身权益,可先查阅合同与规章制度明确权益,然后与单位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辞职走了工资还给吗

一、辞职走了工资还给吗

员工辞职后,单位在工资、奖金、提成支付及押金退还等财物问题上有明确法律责任。单位应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员工应得工资、奖金和提成,并退还收取的押金。

为保障自身权益,员工可采取以下措施:1.查阅合同与规章制度,明确自身权益,查看单位关于工资、奖金、提成发放和押金退还的规定。2.与单位友好协商,以平和方式协商,要求按规定支付和退还财物。3.若协商无果,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4.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辞职后单位拖欠工资能依法追讨

辞职后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能依法追讨。

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当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其支付拖欠工资

若协商无果,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一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责令其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二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注意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提出申请;三是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辞职后单位拖欠工资是否违法

辞职后单位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若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其及时支付。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限期支付。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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