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如何进行认定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主要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一般来说,只要是属于劳动权利义务范畴内的纠纷,且未超过仲裁时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都应受理。但如果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如纯粹的民事纠纷或行政纠纷等,就不在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内。
在判断是否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时,需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进行综合考量。若有疑问,可进一步咨询专业律师。
二、劳动仲裁中证据效力认定有何规则
劳动仲裁中,证据效力认定有如下规则:
国家机关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例如政府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物证、档案、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像经过公证的劳动合同。
原始证据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比如原始的考勤记录就比复印的效力高。
直接证据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例如员工持有的工资条(直接证明工资情况)比同事关于工资的描述(间接)效力高。
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仲裁委将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规定,遵循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
三、劳动仲裁证据认定的法律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中,证据认定需遵循法定标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规定,认定证据需考量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
真实性方面,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非主观臆造。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书证,需保证其内容真实,无伪造、篡改情况。
关联性要求证据与争议事项有逻辑联系,能证明待证事实。比如主张加班工资,考勤记录就与该诉求相关。
合法性指证据的形式和取得方式合法。通过威胁、利诱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依据。此外,电子证据在符合法定形式且能证明其来源可靠时,也可被采纳。劳动仲裁委将全面、客观审查核实证据,只有同时符合上述标准的证据,才会被认定并作为裁决依据。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的认定关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除了正文提到的常见情况,像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引发的争议也在受理范围内。还有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纠纷,同样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畴。如果您在工作中遇到了相关疑问,不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在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内,或者对劳动仲裁的其他流程、权益维护等方面存在困惑,不要错过获取准确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为您的劳动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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