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签几次就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里的关键在于“连续”“二次”。比如第一次签一年固定期限合同,期满后续签一年,再期满续订时,若符合条件,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订立。需注意,第三次签合同时,若前两次并非连续签订,或者存在劳动者不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就不一定会直接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二、连续签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必签无固定的吗
一般情况下,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是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是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等非过失性辞退情形。若不存在这些情况,当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同意续订时,除非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否则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签订,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三、连续签几次劳动合同可成无固定期限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该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同时,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外,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当探讨劳动合同签几次就是无期限合同这个问题时,除了知晓签订次数的规定外,还有一些相关要点需了解。通常,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在此过程中,若涉及到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认定,比如用人单位能否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合同,就较为复杂。另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薪资调整、岗位调动等方面也有独特的规定。如果您对劳动合同签几次就是无期限合同的相关拓展问题,像法定解除事由、薪资岗位调整等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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