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劳动合同无须补偿吗
解除劳动合同并非都无须补偿。一般而言,若劳动者因自身过错,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被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无须补偿。但在以下情形,用人单位需支付补偿:一是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提出的;二是无过失性辞退,如劳动者患病不能胜任工作等;三是经济性裁员;四是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外的终止;五是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等终止合同的。此外,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要支付赔偿金。具体补偿与否及标准,需依实际解除情形和相关证据综合判定,建议详细说明情况,以便准确分析。
二、解除劳动合同哪些情形需支付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以下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补偿:
1.协商解除: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
2.劳动者被迫解除:如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劳动者可解除并获补偿。
3.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工作;不能胜任工作;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
4.经济性裁员:企业依照破产法重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等情况裁员。
5.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形外。
6.用人单位破产、被吊销执照等致合同终止。
三、哪些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以下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这些情况多是劳动者存在主观过错或不诚信行为,所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在探讨解除劳动合同无须补偿吗这个问题时,除了明确何种情况不用补偿,还有一些相关要点需了解。比如当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时,补偿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另外,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其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如果你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上还有疑惑,例如经济补偿的计算细节、违法解除的认定等,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