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辞职单位也要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主动辞职单位也要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主要有: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主动辞职单位付经济补偿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依据《劳动合同法》,主动辞职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需满足以下条件:
1.单位未按约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如未提供必要安全防护设备,劳动者可据此主动辞职获补偿。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包括拖欠工资、未支付加班费等情况。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否则员工辞职可要求补偿。
4.单位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比如规定超长工作时间且无合理报酬。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如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劳动者订立合同。
6.单位以暴力等手段强迫劳动,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立即辞职获补偿。
三、主动辞职单位付经济补偿有啥法律判定标准
一般主动辞职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依据《劳动合同法》,存在以下情形时,劳动者主动辞职单位需支付:
1.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如让劳动者在危险无防护环境工作。
2.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比如拖欠工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像未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
4.单位规章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例如规定超长工作时间且无加班费。
5.因单位欺诈、胁迫等致使合同无效。
6.单位以暴力等手段强迫劳动,或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安全。满足上述任一情况,劳动者主动辞职,单位应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在探讨主动辞职单位也要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是什么时,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一方面,若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额不符合法定标准,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补足差额。另一方面,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是如何确定的也至关重要,一般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些都是与主动辞职获得经济补偿紧密相关的内容。如果您在主动辞职后,对于经济补偿的支付、计算等方面存在疑问,想要更深入了解相关法律细节,别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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