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无故辞退如何维权
首先要明确,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不能无故辞退劳动者。若遭遇此类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权:
1.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辞退通知等,用以证明劳动关系及辞退事实。
2.与单位协商: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说明辞退理由,尝试协商解决,看能否获得合理补偿。
3.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4.申请劳动仲裁:若协商不成,可在规定时间内(一般离职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仲裁需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试用期被违法辞退申请赔偿有哪些法律途径
试用期被违法辞退,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申请赔偿:
1.协商:可先与用人单位友好沟通,明确指出其辞退行为违法,依据《劳动合同法》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2.调解: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申请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若用人单位不履行,可申请仲裁。
3.仲裁: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及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辞退通知等。
4.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除终局裁决外,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试用期被无故辞退申请赔偿有哪些法律依据
试用期被无故辞退,劳动者申请赔偿的法律依据主要有: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该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明确,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当探讨无故辞退如何维权时,除了常规的维权途径,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被无故辞退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至关重要,它与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因素紧密相关。此外,若公司未提前通知就进行辞退,员工还可能有权获得代通知金。这些额外权益的争取,同样是维权过程中的关键部分。你是否正面临无故辞退的困境,却对维权细节一头雾水?又或者对经济补偿的计算有疑问?如果对无故辞退后的经济补偿、代通知金等维权细节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别再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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