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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的单位没帮我交社保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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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8 · 1775人看过
导读:签订劳动合同后,雇主未缴社保,可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投诉。查实违规且未整改,将处以一至三倍罚金,并处罚责任人员五百至三千元。当事人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雇主补缴社保费用。
原来的单位没帮我交社保怎么维权

一、原来的单位没帮我交社保怎么维权

在签署劳动合同时若雇主未能如约缴纳社会保险金,当事人可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经过该机构的调查处理,如发现企业存在违规行为且未及时整改,则会给予其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处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额一倍至三倍之间的罚金,以及对其主要负责人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处以五百元至三千元不等的经济处罚。

此外,当事人亦有权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雇主补缴所欠的社会保险费用。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二、原来的房子卖了,再买算二套房吗?

认定该房屋行为属于第二套购置需要首先确证在购买新房之际原有房屋是否已顺利售出,具体情况如下:

(1)若原有房屋已成功转手并且相关手续也已完结,那么证明此时个人在其名下已经无任何房产可言,因此,再度选择贷款购房可以明确视为首次置业。反之;

(2)倘若原住房已出售但尚未办理完全部过户相关手续,证明现阶段所购房屋还存在于现有持有人名下,此类情况在此种背景下再次购房将被认定为第二次购买住宅。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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