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工资是大家辛勤付出后的回报。可有时候,会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或者少发工资的情况。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为工资问题产生纠纷后,劳动者可能并不能立刻就想起追讨工资的事情,或者因为某些原因没办法及时去追讨。这时候就会有人担心,过了一段时间后还能不能追讨工资呢,也就是工资有没有追诉期,这个追诉期又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工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比如小李在某公司工作,公司从去年5月开始就拖欠小李工资,小李当时就知道了这个情况,那么正常情况下,小李需要在今年5月之前去申请劳动仲裁追讨工资。不过,仲裁时效也有中断的情况。如果在这一年期间,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又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仲裁时效就会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就像小李在去年10月向公司书面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公司也签收了这份书面请求,那么仲裁时效就从去年10月重新开始计算一年。
二、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特殊情况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还存续,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前面所说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也就是说,只要还在这家单位工作,就算公司拖欠了很久的工资,都可以随时去追讨。比如小张一直在某工厂工作,工厂已经拖欠他两三年工资了,只要小张还在工厂上班,什么时候想去申请仲裁追讨工资都行。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假如小张不干了,和工厂解除了劳动关系,那他就得在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一年内去申请仲裁追讨之前被拖欠的工资。
三、诉讼时效相关规定
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和普通民事诉讼时效有所不同,它是以劳动仲裁为前置程序的。一般来说,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举个例子,小王申请劳动仲裁追讨工资,仲裁结果出来后,小王不满意,他就得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十五天内去法院起诉。要是超过了这个时间,法院一般就不会受理了。
四、劳动监察投诉期限
劳动者除了申请仲裁和诉讼,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按照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比如小赵发现公司少发了他的高温补贴,要是在两年内他没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过了这个时间,劳动监察部门就不会再对公司少发高温补贴的行为进行查处了。不过,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工资追讨成功后,可能还会面临一些后续问题,比如用人单位拒绝执行仲裁裁决或者法院判决,还有可能涉及到利息计算、工资是否全额支付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再次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劳动者理清后续流程。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劳动者在工资追讨的后续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守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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