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处于
试用期间时,劳工未经许可自动离职一般情况下不应被克扣薪资。
在试用期阶段,劳工预知后有权利提前至少三天向雇主发出告知,以此来
终止劳动合同。
然而,若劳工并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告知义务从而给公司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公司有权提出
赔偿要求,但是并不能直接以
违反合同条款为由扣除其
工资。
在计算
赔偿金额时,应与实际损失相匹配,并且公司需要承担起
举证责任,证明损失确实存在以及具体的数额。
如果公司无法提供充分的
证据证明损失的存在和具体数额,则无权扣除劳工的工资。
总的来说,仅仅因为劳工在试用期内未经许可自动离职便扣除其工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除非能够证明存在法定的、可以进行赔偿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