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试用期间,用人单位若未能依法及时为员工办理
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相应费用,这并非是对员工进行
处罚,而是因为这样属于用人单位的
违规行为。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用人单位有义务于
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日起,即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缴纳相应费用。
而试用期亦被视为
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因此,用人单位如未能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将面临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发出的限期缴纳或补足的通知,同时,自欠缴之日起,每日需额外承担万分之五的
滞纳金;若
逾期仍未缴纳,则将由相关行政部门对欠缴金额处以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若因上述原因导致员工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须向员工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