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在员工到达法定
退休年龄之时,其参与劳动力市场的
劳动合同会自动终止。但是,若该劳动合同有明确的特殊约定,则应依据这份特殊的约定进行适当处理。从法律层面来看,退休年龄实际上是指
劳动者享有合法权益的基本
养老保险享受的年龄上限。假设在劳动合同尚未到期的情形下您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正式开始享有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那么此时用人单位有权直接终止双方签订的这份劳动合同,并且毋需向您支付任何形式的
经济补偿金。然而,若您虽然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却未能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否能够终止与您之间的
劳动关系,这确实引起了法律界的广泛争议。其实践中,不同地区的相关法院对此看法也各不相同,有的支持用人单位可据此终止合同,而有的则持反对态度。因此,要想准确地判断出用人单位在此类情况下能否终止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时,还需要参照当地的司法实践进一步分析,结合具体的事实依据和法律条款进行研究推理才行。我们建议您尽可能与所在用人单位进行友好磋商,以找到一个符合实际情况、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