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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加班费能和单位解除合同吗

依据中国现行的劳动法法规规定,如果雇主故意拒绝支付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所产生的加班费用,则这将被视为一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假如此类现象在该单位持续存在并且长期得不到纠正,那么作为受雇于该单位的劳动者,他们有权利选择解除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在此类情况下,劳动者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向雇主发出相关通知。
由于雇主未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支付加班费用,因此在劳动者行使了解除合同的权力之后,他们还有权要求雇主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劳动者必须具备充足的证据来证明雇主确实存在未支付加班费用的行为,比如详细的考勤记录、经过审批的加班申请表格以及工资条等等。
为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妥善的保护,我们建议以上述列举的证据为基础,在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行动之前,务必做好充分的准备和调查工作。
最新修订: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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