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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五年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怎么赔付

王** 湖北-鄂州 劳动合同咨询 2025.12.27 11:32:56 458人阅读

工作五年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怎么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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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五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自用工满一个月次日至满一年前一日的二倍工资,最高可获11个月的二倍工资差额,满一年后双方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劳动者还可主张二倍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违法解除则按该标准加倍赔付。

1.收集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包括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这些材料能有效证明实际用工关系,是后续维权的关键依据。

2.优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清晰提出自身合法诉求,如二倍工资差额和可能的赔偿金,若协商达成一致,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赔付内容及履行时间。

3.协商无果时,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证据材料和仲裁申请书,通过法定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后续执行依据。

2025-12-27 16:2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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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赔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该赔付最多计算11个月。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法律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后不再产生二倍工资的赔付义务。

(2)劳动关系解除相关赔付: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劳动者可主张经济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3)维权途径与证据准备:劳动者可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付事宜,协商不成时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劳动者应注意妥善保存劳动关系相关证据,避免因证据缺失导致维权困难;若发生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或申请劳动仲裁,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2025-12-27 15:22: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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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赔付。自用工满一个月次日至满一年前一日,用人单位需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用工满一年后,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支付二倍工资。

(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主张经济赔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违法解除时,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三)维权途径。劳动者可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25-12-27 15:00: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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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到满一年的前一日,用人单位每月需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最多可拿11个月;满一年后,法律视为双方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主张赔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违法解除时,赔偿金额是经济补偿的两倍。

劳动者可收集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先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2025-12-27 13:54: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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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工作五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主张11个月的二倍工资,满一年后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情形,劳动者还可主张经济赔偿金。
法律解析: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满一年后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后不再计算二倍工资。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主张经济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违法解除则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需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若对具体赔付金额或维权流程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针对性帮助。

2025-12-27 12:16:06 回复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是目前我国对护理费赔偿最全面、最明确、最细致的规定,也是最具体化的规定。“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本案中受害人年龄仅为6岁,植物状态,需要较长期限的护理,确定二十年较长护理期限充分保障受害人的权利,避免双方因护理问题再次诉讼,有利解决纠纷。但对后期护理费的给付不实行一次性支付,而是每5年给付一次,分4期给付。定残后的护理费从法理上讲属于将来发生的财产损失,即随着护理的延续而产生的损失。对将来发生的财产损失,司法解释从其法条的含义看,应该是判决一次性赔偿。对于一次性支付赔偿护理费,笔者认为有一定的缺陷性。理由有:一是如果一次性赔偿,赔偿义务人的经济状况不是很好,可能使他们的生产、生活一下子处于极度困难的境地。二是如果一次性赔偿,受害人提前取得了将来发生的财产损失的赔偿款,一旦受害人死亡,双方对剩余的护理费引发争议,多余支出的护理费如不能返还给给付义务人,使得护理人员实际上额外拿了多余的护理费,对支付义务人不公平,就会导致利益失衡。  法律虽然规定了护理费的计算标准及年限,但没有明确规定护理费必须一次性支付。笔者认为对后期护理费的给付,我们可以借鉴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对于护理费较大的案件如果侵害人支付能力差,类似这种案例的护理费的支付可以判决或调解分期支付护理费比较合情、合理、合法。同时分期给付还能大大下降案件执行标的,也不会给支付义务人造成心理上的负担,也有利于此类案件的执结。

对于交通事故五五分责任怎样赔付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一、交通事故五五分责任如何赔付同等责任也分情况: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如何认定1、机动车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的;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在没有中心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2、机动车在没有中心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机动车在没有中心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3、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机动车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机动车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的。4、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的;机动车溜车的;机动车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违反装载规定,致使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部分造成交通事故的;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机动车开关车门时造成交通事故的;机动车在设有主、辅路的道路上,进主路时未按规定让行的。5、机动车在设有主、辅路的道路上,辅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出主路的机动车的;机动车进出或者穿越道路,未按规定让行的;机动车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进行维修、养护等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标志灯、危险报警闪光灯、箭头指示灯的;机动车违反牵引规定的。6、机动车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机动车未避让遇障碍无法通行借用相邻机动车道通行的非机动车的;准备进入环行路口的机动车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车辆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封闭道路的;车辆在没有施划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没有设施的道路上驶入逆行,与相对行驶的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7、机辆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号时,未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先行的;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三、交通事故理赔中保险公司承担什么责任这里保险公司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如果为合同责任,那么,保险公司应当以被保险人在事故中的责任大小来予以赔偿,假若甲车辆在事故中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第三者的损失为10万元,依据侵权赔偿的原则,那么甲应当赔偿第三者7万元,再根据被保险人甲车辆与保险公司的合同,那么保险公司也应当赔偿第三者7万元,但是如果根据法定义务说,保险公司应当赔偿第三者10万元。在机动车相撞的场合下,保险公司向受害人承担赔偿的基础与机动车驾驶人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基础并不相同。前者的基础在于强制性责任保险,其强制性体现在购买上的强制性和赔偿上的强制性。后者的基础则在于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行为,属于传统侵权法领域,责任大小主要根据过错来判断。因此,前者无需考虑被保险人(加害人)的过错,而后者则相反。车辆强制性的立法目的在于保护受害人,综合审视投保人、保险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可以发现,在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确实以合同关系为纽带,但是,由于强制保险的第一位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第三人,以此,在保险人与第三人之间,形成了一种法定责任。换言之,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与机动车驾驶人是否构成侵权责任、其侵权责任的大小并无关联。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一、交通事故五五分责任如何赔付同等责任也分情况: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如何认定1、机动车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的;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在没有中心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2、机动车在没有中心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机动车在没有中心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3、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机动车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机动车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的。4、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的;机动车溜车的;机动车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违反装载规定,致使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部分造成交通事故的;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机动车开关车门时造成交通事故的;机动车在设有主、辅路的道路上,进主路时未按规定让行的。5、机动车在设有主、辅路的道路上,辅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出主路的机动车的;机动车进出或者穿越道路,未按规定让行的;机动车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进行维修、养护等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标志灯、危险报警闪光灯、箭头指示灯的;机动车违反牵引规定的。6、机动车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机动车未避让遇障碍无法通行借用相邻机动车道通行的非机动车的;准备进入环行路口的机动车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车辆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封闭道路的;车辆在没有施划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没有设施的道路上驶入逆行,与相对行驶的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7、机辆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号时,未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先行的;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三、交通事故理赔中保险公司承担什么责任这里保险公司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如果为合同责任,那么,保险公司应当以被保险人在事故中的责任大小来予以赔偿,假若甲车辆在事故中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第三者的损失为10万元,依据侵权赔偿的原则,那么甲应当赔偿第三者7万元,再根据被保险人甲车辆与保险公司的合同,那么保险公司也应当赔偿第三者7万元,但是如果根据法定义务说,保险公司应当赔偿第三者10万元。在机动车相撞的场合下,保险公司向受害人承担赔偿的基础与机动车驾驶人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基础并不相同。前者的基础在于强制性责任保险,其强制性体现在购买上的强制性和赔偿上的强制性。后者的基础则在于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行为,属于传统侵权法领域,责任大小主要根据过错来判断。因此,前者无需考虑被保险人(加害人)的过错,而后者则相反。车辆强制性的立法目的在于保护受害人,综合审视投保人、保险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可以发现,在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确实以合同关系为纽带,但是,由于强制保险的第一位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第三人,以此,在保险人与第三人之间,形成了一种法定责任。换言之,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与机动车驾驶人是否构成侵权责任、其侵权责任的大小并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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