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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足额缴纳社保如何补偿

在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员工无法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并请求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却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补缴或者赔偿相应经济损失的要求。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依照相关法规和政策流程为劳动者办理了完备的社会保险手续,那么当劳动者对于社保缴费基数存在疑问的情况下,应当选择通过行政途径提出申请并寻求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解决,而这类问题不能作为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索取经济补偿金的合法理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最新修订: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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