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并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即60周岁)的参保者,只需正常缴纳15年期限即可每月定期领取
养老金。
然而,若缴费期限尚未达到15年,则可选择进行一次性补缴以满足15年的要求,进而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
或者将其转移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中,根据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
养老保险待遇。
然而,对于从未办理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士而言,尽管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由于
社保法规的限制,他们无法再次申请办理职工养老保险,更无法进行一次性补缴。
在这种情况下,若曾有过工作经历且实际工作年限已超过15年,但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而未能顺利
退休,那么便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待法院判决后,由用人单位负责补缴养老保险。
只要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仍可成功
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
《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