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
辞职申请而未得到应允一事,您可先行尝试与其进行积极协商,若商议无果则考虑采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具体而言,您有以下几种方式处理此事: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
劳动者在享有法定权利的前提下,可采用
书面形式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呈,从而
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对于包括
试用期在内的所有劳动者,其可以依照前述规定,在提前三日后口头或书面告知用人单位,进而终止双方间的劳资关系;
第三,如您已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有序的
离职流程,然而却未获批准,此时您有权与雇主进一步面谈并试图通过谈判达成共识,协商破裂者,您仍可选择向当地司法机构提
起诉讼解决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