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劳动者对劳动
仲裁结果不满而提起上诉的法定时限,我们必须明确,若您接到劳动
仲裁的
裁定书,那么须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交
诉讼请求及相关材料。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
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中明确规定了
仲裁时效的一年之期。
如果涉及到这种情况的争议,那么应以
当事人本人或相关方知晓其权益受侵害开始计算。
如果届期未及时提起上诉,则该裁定书即产生
法律效力。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如果有人希望撤销劳动仲裁裁定,他应该在接到裁定书后的三十天内在所涉及的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所在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仲裁法》的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
劳动争议的
申请仲裁时效期为一年。
同样地,此仲裁时效期应当自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时起算。
而在
劳动关系持续存在过程中,由于拖欠
劳动报酬等原因引发的争议,劳动者的仲裁申请并不受到上述条款关于仲裁时效一年期的限制;
但若是劳动关系已经结束,那么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相应的仲裁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