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之要求,
劳动合同文档应由雇主方及员工本人各自持有一份作为凭证。
若有公司未能向员工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则存在违犯相关法律之情形,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依据法律规定,任何涉及建立
劳动关系的事宜,均需订立
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加以明确。
如已正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却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状况,则应当自实际开始使用员工之日起的一个月之内完成书面劳动合同的签署工作。
换句话说,如用人单位与员工在实施用工活动之前已经达成了
签订劳动合同的共识,那么从实际开始使用员工之日起,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告确立。
关于公司未能向员工提供合同一事,员工可依法
申请劳动仲裁予以维护权益,如对于
仲裁结果仍存异议,还可通过
诉讼途径进行
申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
劳动者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