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女性员工在分娩期内拥有如下权利与福利:
雇主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为理由降低其薪资水平或解聘其职务,同时亦不可更改或者终止其劳动合同或者聘任证书的期限。
其次,生育津贴将依据用人单位在上个财政年度向全体员工支付的月平均工资,由生育保障金进行支付。
此外,生育医疗费用也将依照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按照特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生育保障金承担。
最后,还包括其他相关权益。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