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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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在生了孩子之后,是可以享受产假的,但是说到产假,很多人其实对其是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的,针对这个问题,律图小编介绍了女职工产假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3.09.06 333569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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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规定2023

怀孕是每个女性必经的一个过程,部分职业女性由于工作原因在怀孕时无暇顾及自己的身体,这时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来体现对职场女性怀孕时期的关心与照顾。那么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中关于女职工产假的详细规定有哪些呢?

1、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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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待遇

女职工与男职工相比,其生理结构比较复杂,同时怀孕的女职工身上还肩负着生养后代的重大责任,因此我国法律对女职工的权益也是给予了诸多保障的。而尤其重要的就是对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福利待遇。到底女职工产假期间有哪些待遇?

1、孕期安排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2、产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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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工资

法律规定必须要保证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相应的福利待遇,这其中就涉及到了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的支付问题,那么女职工产假工资由谁发呢?

一、女职工产假工资由谁发

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产假的享受人群

按目前的法律规定,我国的所有女性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2] ,都享受产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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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不能低于多少天

产假是根据女职工特殊的生理特点而批给女职工的一项合法权益,每位女职工充分享受这份权利有利于维护自身生理与心理健康,也有利于维护家庭和睦,下面谈谈女职工产假不能低于多少天。

1、必须享受的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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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产假是每个女性职工工作期间都会享有的合法假期,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问题,也越来越多的受到广大女性朋友关注。那么在我国,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呢?

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劳动者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依法享有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我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第六十二条还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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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女职工的权益在相关法律中是得到了保障的,其中有一条是关于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的。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是能够获得工资的,更不清楚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怎么发。

我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1、凡是符合关于产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

3、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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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相关咨询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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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文物的管理制度; 主观要件。 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客观要件。 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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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文物的管理制度; 主观要件。 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客观要件。 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

生产、销售假药罪由什么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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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方面。 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 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上述法律和法规中就药品成分、药品标准、药品生产工艺规程、药品经营条件、药品监督等药品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刑法》第141条2款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这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 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假想防卫是否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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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想防卫可以构成过失犯罪。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 《刑法》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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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 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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