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违反相关合同规定的前提下,任何涉及到工作岗位和薪资调整的变动都必须经过双方的协商达成共识之后方可执行。
任何单方面的决定均属无效,例如雇主没有同您进行充分的讨论就擅自实施转岗降薪的行为。
即便如此,当您对于这样的变更持有异议时,您仍然有权利要求按照原来的劳动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因此,如果贵公司未经您同意而擅自对您的工作岗位进行调动,那么您完全有理由予以拒绝。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