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修完产假之后,雇员是有权直接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的。
然而,在此之前,必须确保提前履行告知责任以便工作的顺利交接和过渡。
因此,对于任何想离开现职的员工来说,都可以随时终止与雇主的雇佣关系,无论是否仍在享受产假福利。
同样,如果雇主与雇员之间能够达成共识并签署协议,那么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雇员若希望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雇主即可。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