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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以强制手段,干涉、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或者强迫少数民族改变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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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少数民族的信仰自由,犯罪对象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2、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以强制手段非法干涉、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行为。干涉、破坏的形式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利用权势、运用行政措施等。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有作为国家方针政策执行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上述行为,才具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触犯刑法的,应根据行为的性质、情节与危害程度,以其他犯罪论处。

    4、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犯少数民族保持与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犯罪的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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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认定

    本罪与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界限

    1、犯罪客体的不同。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侵犯客体是少数民族的保持和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自由权。

    2、侵犯的对象不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侵犯的对象只限于少数民族公民的风俗习惯不包括汉族人民的风俗习惯;而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犯罪对象则既可能是少数民族的公民也可能是汉族公民。

    3、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行为的客观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对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进行非法剥夺,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在客观上主要表现为以强制手段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行为。另外,一般说来,两罪的犯罪行为发生的地点也常常不同。其中,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多发生在教堂、寺庙,或其他有关宗教活动场所,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则较少发生在这些场所。

    4、两罪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二者虽然都是故意犯罪,但故意的内容是不同的,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行为人系明知少数民族有保持和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自由,但仍故意加以侵犯;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之行为人则是明知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而故意予以非法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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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量刑标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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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立案标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干涉、破坏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予以立案追诉:

    (1)强迫少数民族改变风俗习惯或非法干涉、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引起民族纠纷的;

    (2)非法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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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十条

    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得到尊重。

    第十三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第四十一条

    导游和领队从事业务活动,应当佩戴导游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第六十二条

    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项:

    (一)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

    (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三)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

    (四)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在包价旅游合同履行中,遇有前款规定事项的,旅行社也应当告知旅游者。

    2、《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第十六条

    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征得调查对象的同意,尊重其风俗习惯,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

    第三十九条

    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时侵犯调查对象风俗习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处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四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第五十三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对本地方内各民族公民进行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民族政策的教育。教育各民族的干部和群众互相信任,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尊重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共同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5、《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八十三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根据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风俗习惯的具体情况,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变通的或者补充的规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

    第二十九条

    戒严执勤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执勤规则,服从命令,履行职责,尊重当地民族风俗习惯,不得侵犯和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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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1 10:19:32

读职高跟着学校实习,没有满18,跑路了,能不能拿到毕业证

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最近回复: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需要深入了解才可以给到判断

2024-03-11 10:05:05

没有签劳动合同在实习期内可以离职吗

谢海涛律师

谢海涛律师 最近回复:

尊敬的客户,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实习期内也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关于您的离职问题,建议您与律师进一步沟通,了解您具体的工作情况和公司政策,以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您可以提供更多详细信息,让律师更好地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4-03-11 09:28:38

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算的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解析:通常,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依据是参保人上一年度的个人薪资收入水平。具体规定如下:(1)若员工的工资收入超出所在地上一年度全职员工平均收入的三倍(即300%),则按照该地上一年度全职员工平均收入的三倍作为缴费基数进行缴纳;(2)如果员工的工资收入低于所在地上一年度全职员工平均收入的六成(即60%),则按照该地上一年度全职员工平均收入的六成作为缴费基数进行缴纳;(3)如果员工的工资收入处于所在地上一年度全职员工平均收入的三倍至六成之间的范围内,则按照实际收入进行申报。当员工的工资收入无法准确确定时,应依照所在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职员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标准进行计算。值得注意的是,人们每年都需在固定的时间段内(如3月份或7月份,各地具体实施可能有所差异)向社保机构提交工资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更新缴费基数。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2024-03-11 09:00:56

公司已数据不达标而辞退我

王芳律师

王芳律师 最近回复:

之前有具体的数据考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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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你好!你做风险代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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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德考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可以详细说明一下你的问题,方便于我们给你提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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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学校今年毕业实习 上个学期已经实习了一个学期 这个学期想要自主实习 学校不允许 可以怎么办?

李赜浏律师

李赜浏律师 最近回复:

学校强制要求实习,尤其是学校强制安排实习单位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学校要求学生去实习,是双方自愿的选择,而不是强制的措施。学校跟用人单位有劳动协议那也是学校和用人单位签署的,而并不是学生跟用人单位签署的,所以学校无权强制学生去实习。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学生可以向当地的教育部门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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