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
双倍工资制度主要作为一种救济机制,适用于用人单位故意不与
劳动者签署书面
劳动合同的情况下。
然而,劳动者请求双倍工资具有实际性的限制条件,一般来说不超过11个月。
双倍工资的实质在于,它相当于对员工的
基本工资翻倍,其中一倍是将正常工作获得的报酬加倍,而另一倍则被视为
惩罚性赔偿金,这部分金额实则代表了用人单位未能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法定义务,因此并不属于
劳动报酬范畴,也不应被纳入到
经济补偿金以及
赔偿金的计算基础之中。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