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对于劳务派遣员工的辞退赔偿准则为:
应向其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
补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依据员工所服务的年份,每年给予其一个月的薪资。
若该员工的服务期超过六个月但未满一年,则以一年作为计算基础。
劳务派遣制度,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将这些劳动者派往实际用人单位进行劳动活动,而这些劳动者则需在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监管之下开展相关劳动事务的一种新颖的劳动力运用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