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 什么是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是指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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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

    医用器材标志 该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单位,也包括个人;既包括生产者、销售者,也包括购买并使用者。

    2、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一般为故意,过失也可构成本罪。

    3、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

    第一、行为人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生产、销售。第二、或者医疗机构或个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购买、使用,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在第一种情况下,生产者、销售者既可是取得生产、销售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也可是未取得生产、销售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刑法所关注的是所生产、销售的产品本身的质量。只要由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而造成了对人体健康严重危害的,即可构成本罪。

    在第二种情况下,医疗机构和个人不仅要有购买行为,而且要有使用行为。该罪是一种结果犯,即只有在造成对人体健康的严重危害结果时才可以成立。

    4、客体

    从刑法立法方式看,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为国家对医疗用品的专门管理制度,次要客体为公共安全。

    惩罚该罪注重的是保护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即只有在出现一定的危害社会结果后才能构成本罪。如果仅有生产、销售、购买并使用行为而没造成危害结果的不以该罪论处。那么,其侵犯的主要客体应为公共安全。因为即使没有造成实害结果,但其生产、销售、购买及使用行为已经是对医疗用品专门管理制度的严重损害。但刑法并没有将此作为该罪处理。可见在医疗用品的专门管理制度和公共安全这两者中,立法者显然更倾向于保护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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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认定

    1、本罪与医疗事故罪的区别

    从犯罪构成的角度来看,前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后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前罪在主观方面既可是故意也可是过失,后罪则只能是过失;前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购买并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而出现了严重危害结果,后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而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前罪的犯罪客体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后罪的客体为社会管理秩序。由于二者在犯罪构成上的上述区别,使二罪好像没有什么易混淆之处。但是,当医疗机构或者个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是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材而购买、使用从而发生了严重后果时,就容易在认定上出现混乱,存在想象竞合,以想像竞合犯的处罚原则,应择一重处断,即以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处罚。

    2、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别

    这两个罪名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依照刑法理论当特别法与一般法出现竞合时应以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为主、重法优于轻法为辅的原则,依据上述原则在认定二罪时就应注意: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尚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但其销售金额已达5万元时,受前罪对犯罪结果要求的限制,就只能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若销售金额未达5万元,也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不应以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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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量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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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立案标准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进入人体的医疗器械的材料中含有超过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 进入人体的医疗器械的有效性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导致治疗、替代、调节、补偿功能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可能造成贻误诊治或者人体严重损伤的;

    (三) 用于诊断、监护、治疗的有源医疗器械的安全指标不合符强制性标准要求,可能对人体构成伤害或者潜在危害的;

    (四) 用于诊断、监护、治疗的有源医疗器械的主要性能指标不合格,可能造成贻误诊治或者人体严重损伤的;

    (五) 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功能或者适用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或者人体严重损伤的;

    (六) 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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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一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进入人体的医疗器械的材料中含有超过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 进入人体的医疗器械的有效性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导致治疗、替代、调节、补偿功能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可能造成贻误诊治或者人体严重损伤的;

    (三) 用于诊断、监护、治疗的有源医疗器械的安全指标不合符强制性标准要求,可能对人体构成伤害或者潜在危害的;

    (四) 用于诊断、监护、治疗的有源医疗器械的主要性能指标不合格,可能造成贻误诊治或者人体严重损伤的;

    (五) 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功能或者适用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或者人体严重损伤的;

    (六) 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医疗机构或者个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购买并有偿使用的,视为本条规定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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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8 19:25:00

工伤医疗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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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赔偿标准不是一个固定的金额,主要包含下面这些方面:1. 治疗工伤以及康复的费用,会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进行报销,也就是据实报销。2. 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是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来发放。3. 要是到统筹地区以外去就医,产生的交通食宿费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报销。4. 停工留薪期的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改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具体的赔偿金额得根据工伤职工的实际状况来确定,像医疗费用花了多少、停工留薪期有多长等这些因素,都会对赔偿金额产生影响。

2025-02-08 16:05:11

对方寻衅滋事,入室伤人还携带凶器,被我不小心弄成轻伤,现在派出所要求协商要我赔偿15万,我方不同意,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判正当防卫的利率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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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具有10年重、特大刑事案件侦查经验,专职律师执业超过23年的资深律师,特别擅长经济类犯罪的辩护、解决各类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商事案件纠纷。具体情况可以电话沟通

2025-02-08 15:29:34

你好我小孩被抓伤了脸部后续医生会留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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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问题可以具体沟通

2025-02-08 07:10:03

九级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多少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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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九级工伤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是这么规定的:1. 补助金标准:是9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不过呢,具体能拿到多少钱,得看所在地区的具体标准。2. 特殊提醒:这里要特别注意一下,各个地方的标准可能不太一样,所以最终到底能拿多少,还是要以当地的规定为准。总之,大家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去了解清楚当地的具体标准,这样才能清楚自己应得的补助金数额。

2025-02-07 16:37:37

想了解,在已婚的情况下找了男朋友、现在跟他分手了、他要我归还所有花销费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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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有特殊意义的红包和转账可以不退的

2025-02-07 16:34:03

法医鉴定鼻粱骨折一般费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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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骨骨折一般是轻伤害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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